王启震 370481198507074333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8日,连续或累计旷工79天;
吴亚东 370481199007163238 2025年5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,连续或累计旷工39天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及公司《请休假管理制度》相关规定,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,已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。现公司决定:王启震自2025年6月18日起及吴亚东自2025年6月25日起正式解除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,解除理由为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(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)。
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