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《太平广记》里记载了一桩发生在唐朝的离奇案件。有一个富商的儿子正值青春年少,生得皮肤白皙,气质非凡。一天,他的船停靠在江边,发现岸上有一座楼宅,站着一位妙龄女子,长得美丽妖艳,不是平常所能见到的。这个女子见人也不羞怯生分,富商的儿子不禁春心荡漾,和女子眉来眼去,并借机挑逗她说:“我傍晚会到你家里来。”女子看来也是中意富商公子,并没有不快神情,只是含情脉脉,点头微笑默许。
到了傍晚,这个女子果然开着门等着富商的儿子到来。然而,没等来公子哥,却等来一个窃贼,看到女子的房间虚掩着门,也没有烛灯,便窜了进去。那女子听到动静,以为富商儿子来了,开心地迎了上去。窃贼以为自己被人发现来抓他,惊慌之下猛刺了女子一刀,随即扔下刀就逃之夭夭。
当富商的儿子来到,一进屋就踩在鲜血上,摔了个四仰八叉,一开始他以为是水,用手一摸,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。接着又摸到地上躺了一个死去的人,不由吓得魂飞魄散,急忙跑出去直接上船逃离了现场。到了天亮,女子家发现女儿被害,不禁悲痛欲绝、哭天抢地,家人循着血迹找到江岸,早已不见人影,于是便向官府报了案。
主持办案的官员详尽追问了住在江边的人,有人说案发当晚,确有一条船从江边驶出。于是追踪循迹,很快把富商的儿子捉住,将他关到牢里,严刑拷打。富商的儿子供出实情,但坚决不承认杀人。这时,女子家里的人把捡到的杀人凶器——一把沾有血迹的刀具交到官府。
这时,流传千年的断案智慧开始上演。这个办案的官员也该交待一下了,他叫刘崇龟,滑州胙城(今河南延津)人,科班出身,是唐僖宗咸通六年进士。他为官清正廉洁,体恤民生,虑事周全,以足智多谋、擅长折狱而闻名,断案重物证、察细节、善谋略,不滥施刑讯,凭缜密心思巧破疑案,既坚守律法公正,又深谙人情世故,是办案一把好手。
刘崇龟仔细地察看了凶手遗落的这把刀,原来是一把杀猪刀。他盯着刀皱眉思索良久,有了主意,下令说:“某日召开一次大型宴会,全境的屠夫,都要集中到球场上,等着屠宰牲口。”屠夫们聚集以后,他又传令说:“今天已经晚了,明天再来。”并命令屠夫们各自留下屠刀等候通知。等屠夫们走后,刘崇龟便让人把那把杀人的屠刀混杂在里面,而换下了另一把刀。
屠夫们纷纷认领了自己的刀走了,只有一个来晚的屠夫站着不动,不肯拿剩下的那一把杀人刀,说:“这把刀不是我的刀。”刘崇龟问他是谁的刀,回答说:“这大概是某人的刀。”刘崇龟于是下令去抓这个屠夫,虽然没有大张旗鼓,但发现这屠夫早已潜逃,只是真凶已是查实无疑了。
如何让这个屠夫早日归案?在侦破抓捕手段并不丰富的当时,似乎又陷入了一个困境。然而,刘崇龟并不急于四处搜寻,而是再次看着那把杀猪刀,来回踱着步,忽然点了点头,他叫来手下,窃窃私语了一番。
于是,牢狱里一名本应处死的犯人,被假装成富商的儿子,在天黑时分公开处死在市场上,官府也故意扩散“凶手已伏法”的消息。而逃跑的屠夫家属,每天早晚都偷偷地派人探听官府的消息,得知“杀人犯”已经处决了,以为此案算是告结了。没过一两天,杀人的屠夫就放心大胆地溜回家,但马上就被官府抓拿归案。审讯之下,屠夫如实招认了杀人的经过,最终按律法被处以死刑。富商的儿子因为夜闯民宅,仅被判处杖刑打了一顿板子就释放了。
在那个侦查手段落后、信息闭塞的时代,这起案件看似迷雾重重、真假难辨,但刘崇龟没有被复杂的案情迷惑,没有依赖严刑拷打,也没有机械撒网式排查,而是通过物证契入、巧设宴局、换刀印证、隐真示假等策略,设定合情合理的事由,把特定嫌疑对象全部纳入视线,既避免了打草惊蛇,又节约了人力物力精力,一步步拨开迷雾、锁定真凶,最终将案犯绳之以法,并因罪公正量刑,彰显了古代为官者的智慧与担当。正如《折狱龟鉴》中所赞的:“彭城公(刘崇龟)之察狱,可谓明矣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