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素不喜欢饲养小动物的。但家里来了只猫,一呆就是一年多了,慢慢地也就熟悉了。有时看着它挺可怜,想送人一直送不出去。
猫的最大好处是捉老鼠。不管黑猫白猫,捉住老鼠就是好猫。前些年,阳台上老鼠乱窜,用了几种药,也不能根除,烦恼得很。猫来了,老鼠再也不见。对猫也就有了好感。
多鸣之猫,捕鼠必少。如今,猫是宠物,不再有捉猫的本领,但吓吓还是可以的。
周氏兄弟都是不喜欢猫的。鲁迅先生在他的《狗·猫·鼠》里写道:“我的报仇,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,逐渐推广,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。最先不过是追赶,袭击;后来却愈加巧妙了,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,或诱入空屋里面,打得它垂头丧气。”丰子恺先生特喜欢猫,在他的画作中,猫的形象是可爱的,讨人喜欢的。其中描写到浑身雪白的猫——“它从太阳光里走出来的时候,瞳孔细得几乎没有,两眼竟像话剧舞台上所装置的两只光色不同的电灯,见者无不惊奇赞叹。收电灯费的人看见了它,几乎忘记拿钞票;查户口的警察看见了它,也暂时不查了。”
以养猫为乐,视猫为家人“儿女”一般,由来已久。据说南宋时把猫作为宠物就比较常见了。南宋诗人胡仲弓有诗《睡猫》:瓶吕斗粟鼠窃尽,床上狸奴睡不知。无奈家人犹爱护,买鱼和饭养如儿。大诗人陆游也是极喜欢养猫的,并且还写了不少有关猫的诗句,还给猫起了好听的名字,什么雪儿、粉鼻、小於菟之类。这些是我最近读吴钩《风雅宋》中所了解到的。
老鼠绝迹了,猫的实用功能不存在了。可如今人们需要陪伴、安慰,以填补空虚的内心,猫就填补了这个“情感空白”。如此,似乎它的作用更大了呢。
傍晚在公园散步,看见一老者独自低头走着,看上去落寞得很。打开手机微信朋友圈,正好看见老人的女儿远在一线城市,晒出为自己宠爱已久的病猫哭泣的照片,还发了一段很煽情很感人的话。孤独的老人需要陪伴,城市的青年也需要陪伴。还好有猫。
有人说养猫是一种修行。为此,我极力想克服自己对猫的偏见,学着欣赏它的安静与优雅,当然也尽可能忘记猫毛带来的不适。1953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艾伯特·史怀哲说过:悲惨人生中的两个避难所,一是音乐,二是猫。他还说过:除非你能够拥抱并接纳所有的生物,而不只是将爱心局限于人类而已,不然你不算真正拥有怜悯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