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:荆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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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05月18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  下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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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与失主争“失物”

  有位伟人说过:“历史上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。”无论是惊天动地的大事,还是寻常生活的小事,历史经常上演相似的情节。且看东汉时期发生的几位古人不与失主争“失物”的小事吧。

  话说东汉初年,有个人名叫卓茂,字子康,南阳郡宛(今河南省南阳市)人。他曾在汉武帝时官拜太傅,受封褒德侯。据范晔的《后汉书》卷二十五记载:卓茂曾经有一次出门,有人说卓茂骑的马是他的马。卓茂问那个人说:“你丢马多长时间了?”回答说:“一个多月了。”卓茂有这匹马好几年了,心中知道那个人弄错了,但默不出声地解开马交给那个人,自己拉起车离去,回过头说:“如果不是你的马,劳驾到丞相府还给我。”后来,马的主人从别处找回自己丢失的马,就到丞相府还马,磕头向卓茂道歉。卓茂秉性就是如此的不好争执。

  无独有偶,东汉末年又有一位古人遭遇了类似的事件,采取了类似的处理方式。这一次的主人公名叫刘宽,字文饶,弘农华阴(今陕西省渭南市)人,汉恒帝、汉灵帝时期的著名大臣。事情经过同样记载在范晔的《后汉书》卷二十五中:刘宽曾经乘牛车出行,有一个丢失了牛的人,就指认刘宽的驾车牛为他丢失的牛。刘宽没有说什么,卸下牛交给他步行而归。过了一会,指认的人找到了丢失的牛后将刘宽的牛送还,叩头谢罪说:“我对不起您这样的长者,任您怎么样处罚。”刘宽说:“事物有相似之处,事情也允许有错误,劳累你来把牛归还我,为什么还要道歉呢?”州里的人都很钦佩他的不计较。

  几乎与刘宽同一时期,曹节也同样处理了类似事件。这个曹节,字元伟,沛国谯(今安徽省亳州市)人,是魏武帝曹操的曾祖父。据司马彪的《续汉书》记载:有位邻居丢了一头猪,与曹节家的猪相似,就到曹家指认曹家的一头猪就是他走失的猪,曹节不与他争执,让邻居将猪牵走。后来邻居家走失的猪自己跑回家来,邻居感到羞愧,送还曹家的猪,并赔礼道歉,曹节笑着接受了。于是乡里之间都十分赞赏曹节。

  也是在东汉末年,刘虞也做出类似行为。刘虞是宗室大臣,东海郡郯县(今山东省郯城县)人,曾出任幽州刺史一职,后以功官拜太尉,封襄贲侯。据三国吴韦曜撰写的《吴书》记载:曾经有个丢牛的人,他的牛体形毛色与刘虞的牛相似,因此认为刘虞的牛就是他丢失的牛,刘虞就把自己的牛让给他。后来那个丢牛的人找到自己的牛,于是归还刘虞的牛并向刘虞谢罪。

  四位古人面对失主将自己的牲畜误认为丢失的牲畜时,都不与失主争执分辩,而是让失主将自己的牲畜牵去;当失主找到失物送还原物时,也不怪罪失主,体现了他们宽容坦然的处事原则,都具有仁厚长者的风范。这也是史书特意将这些小事收录其中的原因所在。

  这四件小事带给后人些许启示:当遇到被他人误解时,有时不要急着争执分辩,而要静待真相的水落石出,到时候是非曲直不言自明。而如果固执地想弄清真相,争得面红耳赤,可能会伤及和气,甚至会产生更大的矛盾冲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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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州日报荆泉7不与失主争“失物” 2022-05-18 2 2022年05月18日 星期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