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:荆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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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9月21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  下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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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上司担责任
唐宝民

  周燕是东汉时期的人,在汉宣帝时代担任一个郡的小吏。有一回,郡太守在审理一个案件的时候,想要冤杀一个无辜的当事人,周燕劝太守不要那么做,但太守不听,还是把人杀掉了,并因此迁怒于周燕,把周燕免职了。被冤杀的死者家属到朝廷喊冤,惊动了汉宣帝,宣帝便下诏重新审理此案。周燕得知此事后,便找到太守,对他说:“现在皇上要重新审理此案,您就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吧,您在制定审判文书的时候,全都署上我的名字,您只推说您当时正在生病,说这个案子是由我一手操办的。”太守当初没听周燕的劝告,后来又把周燕免职了,而周燕不计前嫌,竟然主动前来替自己承担责任,太守心中愧疚万分,对周燕也十分感激。从太守屋里出来后,周燕又对那些属吏说:“上面过两天就要来调查这个案子,如果问到你们,你们就把罪责全推托到我身上,如果你们有一句话牵连到了太守,我就用剑杀了你们。”那些属吏也连忙答应。几天以后,朝廷的专案组到来了,因为事先都像周燕所希望的那样安排好了,所以,一切罪责都被周燕承担下来,周燕被逮捕下狱,在狱中,办案人员吩咐手下人对周燕进行严刑铐打,让他交代太守的问题,但周燕始终没有交代一个字。后来,有关部门判决将周燕处以阉刑,周燕得知后,叹息道:“我是平王之后、王公的玄孙,怎能以刀锯之余下见先主?”于是便绝食而死。

  戴就也是东汉人,在某郡担任属吏,有一回,扬州刺史欧阳诬奏太守犯有贪赃之罪,朝廷派人前来核查仓库的账目,并将戴就拘押起来,要他交代太守的罪行,但戴就拒不交代,而且竭力为太守辩白。办案人员便对他进行严刑拷打,但他慷慨陈词、面不改色,仍然为太守说话。办案人员把斧子烧得通红,然后把它夹在戴就的肘腋之下,戴就却说:“尽量烧红一些,不要让它冷了。”每次受刑之后,戴就都不肯吃饭,身上的肉烤得焦煳,一块一块地掉了下来,戴就便捡起来把它们吃掉了。审案者用尽了种种残酷的刑罚,也不能使戴就屈服,他们就把他塞进一只反扣着的船下,然后点燃马粪去熏他,熏了两天一夜之后,认为戴就必死无疑,就把船翻开,哪知戴就仍然活着,他大声叫道:“为什么不把火烧大些?把我熏死好了!”行刑者又在地上燃起大火,把一根根针刺进他的指甲中,然后命令他用手抓土。就这样,他的指甲全部掉了下来。审案者把上述情况报告给了上司,上司便传讯戴就,对他说:“太守罪行累累,我受命前来审讯此案,你为什么要用血肉之躯拼命为太守遮掩呢?”戴就说:“太守是一个清正廉洁的大臣,所以我愿以死相报。您既然是受命而来,本应当为我们申明冤情,却为什么反而污蔑忠良之士,私刑逼供,让我做出诽谤太守那样的不义之事呢?即使我死掉了,也要向天申诉!”上司十分惊奇戴就这种宁死不屈的壮烈节操,当即便解下了他身上的刑具,与他开怀畅谈。接着,上司便把戴就的申辩上报给了朝廷,并分析和解释了案子的情由。朝廷因此没有治罪于太守,只是免去了他的职务,让他回到家乡养老。

  这两个故事,有一个共同点,都是属下拼命为上司承担责任。这里面牵涉到这么个问题:如果两个上司真的是被冤枉的话,两个人的行为就是义举了;但如果两个上司真的有问题,则他们的行为就是替上司顶包,是一种破坏调查的错误行为。关于这个问题,这里不予讨论,我只想说明一件事:通过上述行为,说明这两个属下都是忠义之士,为上司赴汤蹈火、毫无怨言,江湖侠士已无多,他们重情义、有担当的精神,无疑是值得肯定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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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喽,唱个大肥喏
为上司担责任
“不学无术”与“不学有术”
“人尽可夫”竟是形容孝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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