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:荆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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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08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  下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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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为五斗米折腰”,有哪四解?

  陶渊明“不能为五斗米折腰”、弃官归隐的故事,世代相传,众所周知。可是,关键变量“五斗米”究竟何谓,却众说纷纭,至今没有定论。概括起来,大概有四种解说。

  第一说可称“日俸说”。起初,人们以为“五斗米”指月俸,但“五斗”仅相当于现在的16斤左右。如此之少,绝不可能!于是,有人主张“五斗米”指日俸。当时官员的俸禄是“半钱半谷”,即钱、米各占一半。陶渊明所任县令,月俸米15斛、月钱2500文。一斛是10斗,那么日俸正好是5斗米和83文钱。据此可见,县令的俸禄还是比较优厚的。

  该主张的问题在于,东晋官员俸禄的具体情形,史书并无载明,只能依据东晋之前的有关记载作一推测。据载,东汉延平元年(106年),县令俸禄,大县月钱4000文,米30斛;中县月钱2500文,米15斛;小县月钱2000文,米12斛。陶渊明任县令的彭泽县为大县,应为月钱4000文,米30斛,换算为日俸,即133文钱、10斗米。“日俸说”为了迁就“五斗米”而故意选了中县的较低俸禄,实在勉强。何况,陶渊明任彭泽令时为公元405年,与东汉延平元年差了300年,实际俸禄情况恐早大相径庭。

  第二说可称“道徒说”。东晋时,道教盛行,其支流“五斗米道”,士族之中,信服者很多,书法家王羲之父子就是代表。今人张宗祥据此指出,“不能为五斗米折腰”的“五斗米”,实为“五斗米道”。张氏猜测,从郡里下来的督邮,可能就是一名五斗米道徒,却让陶渊明穿戴整齐前去见面,这让陶渊明如何忍受?

  逯钦立继而认为,陶渊明第一次出仕,是任江州别驾祭酒。当时他的顶头上司、江州刺史王凝之为五斗米道徒,王凝之的父亲王羲之是老一代五斗米道徒,也曾任江州刺史。王氏父子在江州大搞五斗米道,所设别驾祭酒一职便与五斗米道有关。逯氏推测,游好六经、有志济世的陶渊明,显然与这种迷信道门格格不入,因此只干了很短时间,就自行解职回家。“不能为五斗米折腰”应该解释为,连王凝之那样的大人物我都不愿向他折腰,辞职而去,现在督邮这种“乡里小人”更不能让我折腰!此说的问题在于,主观臆断太强。陶渊明辞去江州祭酒一职,已是十多年前事,当时他似乎并未对上司有何不满,正史记载其原因,只有四个字——“不堪吏职”。

  第三说可称“食量说”。缪钺认为,“五斗米”应指当时士大夫的食量。许多史料表明,其时士大夫的食量就在每月五斗到七斗米之间,取整数说“五斗米”也没大差。因此,陶渊明说“不能为五斗米折腰”,可以解释为:我一个人每月有五斗米就勉强够吃了,再多也不需要,何必为求一饱而低三下四!此说通达而有根据,合于情理,最宜参用,但食量问题也因人而异、难有定数。

  第四说可称“增俸说”。吴国富认为,陶渊明任职彭泽令的义熙元年,朝廷头等大事是清缴叛逆桓玄的残余势力。江州刺史为配合此事,在辖区内竭力课集军粮,搜召舟船,并出台激励政策,大概就是完成任务者,给各地官吏增加俸禄,完成率越高,增俸额度越大。具体额度,并未明说。不过,韦昭《汉书注》有记载,汉宣帝时“若食一斛则益五斗”。意思是,增俸最高额,可达50%。这给了后人很大的想象空间。熟读《汉书注》的陶渊明,应该也知道此事。

  从郡里下来的督邮,负有督查各县任务执行情况的职责。县里吏员建议陶渊明,最好衣冠整齐去见督邮,给其留下好印象。陶渊明此前早有归隐之意,此时闻听此言不想再忍,愤而辞官,理由是“不能为五斗米折腰”。这话可理解为,哪怕增俸额达到“食一斛益五斗”的程度,我也不愿去讨好。

  行笔至此,“五斗米”究竟何解,仍难定论,不过,就此问题进行的种种探讨,却给我们展开一幅幅历史画面,引人走进陶渊明时代的真实场景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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