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铡美案》是一出清官戏。一句“驸马爷近前看端详:上写着秦香莲她三十二岁,状告当朝驸马郎”唱腔,将包公不畏强权,敢为进京上访民妇做主,还秦香莲公道的清官形象,展现在观众面前。然而,古代上访真那么容易吗?
肯定不会。从中国运行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体制来看,中央与地方之间,利益貌似一致,实则各有诉求。一方面,地方要对上一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负责完成,包括钱粮、赋税的征缴,兵役、徭役的派遣,以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;一方面,彰显官员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,就是域内无违法乱纪案件,更无冤假错案发生。这种情况下,一旦出现上访案件,甚至出现像秦香莲一样,越级京访案件,中央和地方都会有压力。
压力就是动力。在权力不受控制的皇权时代,一个地方的权力拥有者,就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小型皇权拥有者。简单说,处于弱势群体如秦香莲者,就算受了凌辱,遭遇权力拥有者的不公,除了忍气吞声,要想凭一己之力,突破从村、乡、县、府、省的围追堵截,将诉状呈送到中央有关大员的案头,简直比登天还难。
古代人讲究“冤死不告状,饿死不做贼”。一般而言,不到万不得已,老百姓是不会选择打官司告状,来为自己维权的。一旦选择了打官司告状,肯定早把自己和家族的生死置之度外。也就是说,这样的选择,等于选择了同中央到地方,上上下下所有的官府和权力集团作对的立场。所以,如秦香莲一样上访者,能够沉冤得雪的希望几近为零。
可以设想一下,在以马车为出行工具的古代,秦香莲从老家均州(丹江口)到北宋首都汴梁(开封),按今天高速线路丈量为四百五十公里,也就是说(直线距离)近千里路。一路上,秦香莲是如何带着一对儿女,晓行夜宿,车马、行李及随行仆人一干人的费用,是如何支撑的?此其一。其二,近千里的路上,官府只要非常温柔地通知,不让沿路店铺和秦香莲进行交易,就可以让秦香莲乖乖地接受眼前的现实。
况且,大权在握的地方官府,哪会如此“温良恭俭让”?明洪武十九年(1386年),嘉定县民郭玄二等二人,依据朱元璋颁布《大诰》“民可以告官”规定,赴京状告本县官吏为害百姓案件。然而,在进京上访者路经嘉定淳化镇时,还是遭到巡检何添观故意刁难,无理阻挠,弓兵马德旺索要钱财。
案发后,弓兵马德旺枭令示众,巡检何添观刖足枷令。朱元璋批示:“今后敢有如此者,罪亦如之”。然而,朱元璋的后世子孙,并没有逃脱“人亡政息”窠臼。之后的明代史藉,再无民告官记载,却只能从安遇时通俗小说《包公案百家公案》中,寻找慰藉。
《铡美案》故事,即脱胎于《包公案百家公案》。按缺什么就吆喝什么推断,当时,明代的现实社会,特别需要清官和清官戏的引领。现实中官场的黑暗,平头百姓被官府欺凌的不堪,火山一样愤怒的情绪,急需一个发泄的出口。在这个问题上,庙堂与江湖出奇一致,一起推举包公为共情代言。
于是,遭遇黄衣使者“手把文书口称敕,回车叱牛牵向北”抢夺的卖炭翁,承受“县官编丁著图甲,悍吏入村捉鹅鸭”平头百姓,企盼改变“二月卖新丝,五月粜新谷”的现状,怎奈官府“六月禾未秀,官家已修仓”戏码依然上演。这样大背景下,带着两个孩子,生活在偏远农村的秦香莲,能果腹续命已属万幸,还奢望上京拦“清官”轿告状“讨说法”,也只能在戏剧舞台上,实现坏人得诛,好人好报的良好愿景。
尽管,戏台上的清官与清官戏,秦香莲申冤得雪,陈世美作恶得诛的愿景,如梦一般转瞬即逝,善良的人们依然虔诚珍视。因为,心中有梦,就有希望。这正如酒于男人,少饮有益,多则伤神。所谓“梦是一个人与自己真实的对话”,清官与清官戏亦如是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