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里,儿子变得爱找错。每每回家,便见他眼中闪着光,嘴角含着笑,像只蓄势待发的猫儿,只待我一进门,便要扑上来,将他的“战利品”献上。
这天下午,我推门而入,鞋还未脱,他便已立在眼前,手里捧着一本课外书,指着其中一行字道:“爸,这里错了。”低头看时,见书上写着“李杜”二字,下注“杜牧与李商隐”。儿子便道:“李杜是李白与杜甫,杜牧与李商隐是小李杜。”他说话时,眉梢上扬,手指在字行间来回划动,显是颇为自得。
我点点头,道:“不错。”这书也不知是何人所编,竟连此等常识也弄错,未免太不负责。儿子见我认可,愈发高兴,又道:“昨天还发现数学课本上有一道题目的答案印错了。”说着便跑去拿书,熟练地翻到那一页,指给我看。稍作计算,果然有误。
自此之后,儿子找错的兴致更浓了。他翻遍家中的书籍,连报纸上的错字也不放过。有时见他伏案疾书,铅笔在纸上沙沙作响,问做什么,他答道:“在做勘误表呢,等攒够十个错误,就去找老师换小红花。”
一日晚饭后,儿子忽然搁下筷子,问:“为什么书上会有这么多错误?”一时语塞。这问题看似简单,实则颇难回答。
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?编书的人也是人,难免出错。”
“可是他们不是应该很仔细吗?”他皱起眉头,“书上的东西,大家都当真的。”
望着他微蹙的眉心,想起自己年少时,亦曾对铅字深信不疑。
某个闷热的夜晚,见他趴在书桌前,额前的碎发被汗水微微打湿,面前摊开的已不是纠错的笔记,而是一本《唐诗三百首》,正反复念着“小李杜”的诗,恰好就是之前纠正过“李杜”错误的那一页。
“怎么不找错了?”我问道。
他指着“锦瑟无端五十弦”,答道:“你看李商隐写‘五十弦’,可我查过,瑟明明是二十五弦。这算不算错?”没等回应,他自己先笑了,“不过他写‘一弦一柱思华年’,是说心事比琴弦还多吧?”
台灯的光晕里,他的眼睛亮得出奇。窗外的香樟树在夜风中沙沙作响,月光透过枝叶的缝隙,在书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他忽然合上书本,若有所思地说:“我发现,比起找别人的错,还是读诗更有意思。”月光在他睫毛上投下细碎的影子,那曾用来挑剔错处的眼睛,此刻盛满了对美的惊叹。原来这就是成长——先学会质疑世界的谬误,才能懂得欣赏其中的诗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