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甲花,我们乡下人这么叫的。城里人或者叫它凤仙花,又或者别的什么雅致的名目,然而,我们乡下人喜欢它叫指甲花。
在乡下,指甲花是极其普遍的。墙角、篱边、菜园子边上,随处都可见到。并没有人特意栽种,它自生自长,到了季节便开花,花谢了便结籽,籽熟了便爆开,散落一地,来年又生出一片。红的、紫的、白的指甲花开起来,热闹得很,成了女孩子们最喜欢的“化妆品”。
夏日晚饭后,小女孩相约三五成群地聚在墙角指甲花下,拣最红的花瓣摘。回到家放在碗里轻轻捣碎,加一点点的明矾。花汁蹭在手指上,先是红的,慢慢就成了褐色,洗也洗不掉。她们却不管这些,只顾着把花泥敷在指甲上,再用新鲜的豆角叶包好,细草茎缠住。夜里总惦记着手指,次日清晨解开,指甲便显出淡淡的红色。她们互相比较谁的更红些,笑声里露出一排“有豁”的牙齿。男孩子们见了,便笑她们“臭美”,她们也不恼,嘻嘻地笑回去。
隔壁郭姐姐,最爱染指甲。她的手厚而短粗,指甲也生得不好看,可她偏要染得通红。她娘见了便骂:“死妮子,不学好,尽弄这些没用的!”郭姐姐只是低着头,不管不顾。那低头的坚持里,女孩子爱美的天性透亮分明。
如今城里美甲店,花样实在多。贴钻、画花、镶边,颜色从最艳的玫红到暗沉的藏青,好像所有颜色都挤在了指甲盖上。店里一排排女子伸着手,任由人在指甲上描画点缀。那指甲留得老长,弧度夸张如钩,上面贴满亮片,阳光下刺人眼。做一次美甲,少则几十,多则几百,光顾的人真不少。
偶尔路过一家,见里头一个年轻女子,指甲上密布水钻,正低头看手机。那么长的指甲显然碍着打字,手指挪动得有些笨拙。我不由想起乡下捣碎指甲花的女孩子们,她们可曾想过指甲能变成这样?
古人李渔在《闲情偶寄》里提过,女子指甲“不宜过长,长则近于妖;亦不宜过短,短则类于佣”。这话现在听来古板,可细想,那“近妖”的形容,不正点中了某种失却天然分寸的修饰么?古人所赞美“手如柔荑,肤如凝脂”,是生命自然的本色光华。今时这指甲上的繁华大作,倒像是对手本身缺乏一点心安理得的接受。
前些日子回老家,邻居家墙角孤零零杵着几株指甲花。现在的女孩子,大概早忘了它能染指甲。涂指甲油多便当,颜色更艳更牢。只那气味冲鼻,远不如指甲花捣碎了飘出的那股青草气。指甲油一抹就成,也少了豆叶包裹一夜的期盼,更无晨起解开它时那种秘而不宣的欢喜。
再遇指甲花,我总会停下看一阵。红红的花瓣映着日头,格外鲜亮。它在风里摇着,不只是在说从前,更像在低低地问:那份手指尖上简单的欢喜,那份属于草木泥土的气息,我们果真不再需要了么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