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:荆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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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~~ 秦献春
~~~ 赵曰春
~~~ 杨祚合
2026年03月19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  下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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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自己的春天
秦献春

  小区前面是沁园路,一丛一丛的光叶蝴蝶草簇拥在人行道旁,挺立枝顶的紫色、粉色花朵,带着一种野生的艳丽与魅惑,兀自摇曳。整个冬天,都有花儿这般绽放着。

  出门时,总会与它们碰面,还时常生出几分柔婉的悸动,以为花草在向我招手、为我起舞。其实,它们的舞姿是风的形状,它们的开放是自身生命的程序。想起这些,不禁觉得自己有些多情了。路边的小草不曾与谁唱和,不会为谁表演,也不稀罕谁来欣赏。在它们的世界里,只有扎根的土地与周遭的阳光、空气。

  小区内高树成荫,曲径小道两侧是连片的草坪,有专人定期浇水、修剪。一日午后,小孙女在楼下草坪里追逐蝴蝶,我与在割草机旁歇息的老李哥闲聊。他说:“雨水多,草疯长,两个月就要割一次。”因为熟悉,我爱人很快接过话茬:“小时候割草是为了生活,现在割草是为了美丽。”是啊,草从前是过日子的必须,而今成了风景的点缀。爱人的一席话让我若有所思:对路边花草的驻足凝视,还有那内心泛起的名为喜欢的涟漪,莫不是源于小时候那些与草相伴的岁月?

  我和爱人在相邻的两个村子长大,对小草有着天然的亲近。开春时见它破土泛绿,心里跟着欢喜,便呼朋引伴探寻它的秘密;夏天在田地里割草,湿透了衣衫,磨破了手,为的是多挣一些工分;秋天在沟河边赶着羊群,草叶上的露珠打湿裤脚,羊儿吃得饱,我们也在心里乐;冬天用枯草生火,取暖又做饭,烤地瓜香混着草烟,飘满小院。十几年的农村生活,与草木的感情复杂而实在。庄稼人的日子离不开小草,难以想象,一个看不见草儿的村庄会是什么样?参加工作住进了县城,偶尔回乡下老家,看见田间地头的一众小草,常会凝视良久——它们依旧是小时候熟悉的模样,而当年的那个少年,却早已在风中走散。

  那年夏夜,我和爱人在城区的荆河边散步,东岸的柳树垂成了道道绿瀑,水中的月影碎成了片片银鳞。行至茂源大桥东首,遇见两位卖花的年轻人,看中一棵挺秀的发财树,便付款端回了家,换成泥盆,添了新土,看小树苗快乐地成长。没过几天,湿润的土层跃出一个新芽,我以为是小树伸展出的根须。再后来,竟是一株顶着嫩叶的小草冒了出来,绿意盈盈,由此一棵草伴着一棵树,在时光里定格为一幅静美剪影。读书倦了,我会移步窗台前,端详它们生长的模样,让平凡的日子多一抹绿意。

  在书中,常常读到草木。“野火烧不尽”是顽强,“离恨恰如春草”是绵延,“天涯何处无芳草”是慰藉与信念,就连村边常见的老槐树,都成了表演傲骨的战士。作家笔下的草木,竟穿起了人类的衣裳,承载了太多的人文包袱。后来慢慢发觉,这些标签,误读了草木的自然生长——老家的槐树,不过是把根扎进乡野活着而已,它才不关心你定义的“傲骨”;荆河岸的垂柳,哪有洒向人间皆是绿的情怀,那绿意不过是天地间赋予它的本色;窗台上发财树旁冒出来的小草,也无陪伴之心,只是恰好在此落了脚。某日读到一段文字,如清钟叩响:“放下象征的镣铐,才能触到更原始的草木脉搏。”我大悟:原来小草吸风饮露、岁岁枯荣,从来不是表演给人类看的。它只是专心做一株植物,自成一方天地,从不在乎那些没有意义的赞美或贬低。

  我暂居的松山湖新城,草木纵横,绿意葳蕤,多种小草旁若无人地挤在路边。过去我会急着知道“它叫什么”,端详着“它像什么”,现在却会蹲下来,慢慢看它的叶子怎么顺着风舒展,闻闻它晒了太阳的味道。我喜欢小草悠然自在的感觉,这才是生命真实的状态。热爱小草,其实就该热爱它本来的样子——不被拟人化,不被象征化,只是自由自在地,把根扎进地里,把叶子伸向天空。

  人类总习惯把某些草木捧上神坛:有人借兰自喻清高,视竹的挺拔为不弯的脊梁,有人把早发的梅幻化为逆境中的孤勇,把晚香的菊寓意知进退的通达……这何尝不是一种动人的痴情?明知是镜花水月般的投射,却历来乐此不疲,喜欢在自然界中找寻散落的人格碎片。草木的隐喻固然美好,可一旦撕下那层人为的薄纱,便会发现,这不过是草木根本不需要的一顶顶王冠——没有这些形容词,它们照样也能活出劲道来。

  小草的待遇就有些惨不忍睹了,往往被贴上轻蔑、负面的标签。在文学作品或人们口中,若是被称为青草、绿草、芳草,算是小草的幸运了。很多时候,将“杂”“野”“枯”“腐”“毒”等人类自身极少使用的字眼,统统定义给了小草。“草民”“草率”“草寇”之类的贬义词,往往成为负面描述身份与地位、行为与态度时的首选。小草不需要桂冠,同样也不接受被“污名”。面对人类的偏见,小草似乎不屑抗辩,遵循着自己的逻辑,沉默地存在——在早于人类几亿年的尺度上生生不息。这份存在本身,远比任何人类定义的褒贬都更本真、更坚实。只是,在这恒久的静默面前,人类将自身的劣根性强加于它们,显得是多么傲慢与轻浮。

  我读过英国博物学作家理查德·梅比的《杂草的故事》。在作者看来,杂草的名称以及随之而来的命运,是基于人类的主观判断。妖魔化它们,还是接受它们,不过是人类基于自身利益的一厢情愿。我以为,杂草即使给地球带来了一定危害,也可以有另一层眼光——这是对人类的傲慢自大施以有益的惩罚。出于为弱者辩护的心理,我竟生出要为杂草正名的冲动。及至读到理查德·梅比在书中的观察:车前草被碾压后分泌单宁,并不是悲情抗争,而是纯粹的生存机制。这一刻,促成了我认知的转折:必须放弃用人类的道德剧本解读草木,它们自成体系的逻辑,值得被尊重。

  或许,我们可以更彻底地践行这种草木逻辑:下次遇见石缝中的蒲公英时,别问它该叫野花还是杂草,只观察它的根系如何绕过水泥、它的种子何时随风启程;池塘里的残荷也不必被美化成“人生况味”,它自然垂首的姿态就足够厚重。当停止赋予它们隐喻,草木反而会送给我们整个田野的智慧。毕竟大地从未要求草木成为榜样,它们只是专注地活着,而这份远远长于人类史的专注,恰是人类当下的一种奢侈。

  去年盛夏,有幸结识北京诗人、博物学者莫非先生。他六年时间里先后十七次来到东莞松山湖,对这里的一草一木实地探寻、影像记录,主编出版《松湖草木》,为200余种植物完成了立传。他的“草木观”令我折服:工业文明无论多么了不起,归根到底是向大自然学习的结果;草木是一面镜子,时刻照出我们的渺小与狭隘。莫非先生的“草木书写”,打通了重回生命本源的一条小径——当科技与钢筋森林不断蔓延,唯有俯身脚下的泥土,贴近草木的根脉,才能重获大地给予的沉静与力量。而我,虽然生活于此,却没能习得莫非先生那般洞见,也没有如他那样虔诚地“记录花开之盛大,结果之无尽”,想来不免汗颜。

  造物主给予我们、也赋予小草以平等的生命。人啊,小草啊,都在自然状态下,都在四季中,都在归途里。而小草,却“荣也寂寂,枯也寂寂”,自己便是完整的生命。它的绿是自己的绿,它的枯是自己的枯,荣枯之间,没有悲喜,没有迎合,只有对生命本质的忠诚。

  小草从不等待春天,也从不装扮春天,它就是自己的春天——以“不自惭形秽”的存在向我们昭示:做自己,是天经地义;做自己,本就是意义。相形之下,时常迷失、自诩“万物灵长”的人类,却往往难以做到,至少我是自愧不如。仅此一点,它们便配得上人类深深的敬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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