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州市侉庄区域被搬迁居民:
按照《〈滕州日报〉2022年7月2日侉庄区域回迁安置上房通知》的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办理结算上房手续的,自下发通知之日起停止发放逾期临时安置补助费,一切后果由被搬迁人承担。
滕州市侉庄区域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
2022年7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