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对历史的阅读过程中,我们有时会发现这样的现象,就是作史者在叙述某一件历史事件时,有时会闪烁其词,用隐晦的笔法对事件进行记述,使后来人在阅读之时,陷入云雾之中,使历史真相变得扑朔迷离,我管这种情况叫作“隐笔”,“隐笔”是特定时期及特定环境下的产物,是作者出于某种需要而故意用的曲笔。
汉平帝刘衎原名刘箕子,是汉元帝刘奭之孙、中山孝王刘兴之子,他是西汉第十四位皇帝,按理说,他是没有资格继承皇位的,但汉哀帝死后,权臣王莽为便于弄权,不肯立年岁较长的君主,便迎立年仅9岁的刘箕子为帝。刘箕子虽然年幼,但也明白一些事理了,知道王莽是狼子野心,对王莽怀恨在心,在与别人交谈中,不小心流露出来,被王莽知道了,王莽便决定除掉他。于是,王莽趁腊日大祭之机,向刘箕子献酒,并在酒中下了毒,刘箕子饮酒后毒性发作而死。刘箕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被毒死的皇帝,然而,作为正史的《汉书》对此事的记载却很隐晦,只有短短的一行字:“冬十二月丙午,崩于未央宫。”对被毒死这一细节讳莫如深。钱大昭的分析是:“刘箕子被王莽鸩杀,所以不写出‘杀’字,原因是,《春秋》讳内部大恶之意。”其实,类似“在作史时用隐晦的春秋笔法”的现象随处可见,玄武门事变中,李世民为了争夺皇位,把自己的哥哥、弟弟杀掉,随后又把他们的孩子也全部杀掉,踏着亲人的血泊登上了大唐的天子宝座。但在《资治通鉴》中,却只用这么几句话就把事情经过介绍完了:“建成子安陆王承道,河东王承德,武安王承训,汝南王承明,钜鹿王承义,元吉子梁郡王承业,渔阳王承鸾,普安王承奖,江夏王承裕,义阳王承度皆生诛,仍绝属籍。”在这里,司马光将李世民残忍的行为用轻松的口吻一笔带过,极其冷静,不加任何感情色彩的评论。
按理说,如果作史时,所记载的是同一朝代的人和事,避讳一下,还情有可原,因为人家的子孙是现任皇帝,你不管不顾地乱写一气、揭人家的丑,就触犯了“潜规则”,可是,上面两个例子却不是这样,班固作《汉书》时,王莽已经死掉了,而且是作为反面形象进行宣传的,他毒杀小皇帝一事,不是正好可以损坏他的形象吗?为什么还要避讳呢?司马光作《资治通鉴》时,李唐王朝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,他忌讳什么呢?历史学家柏杨先生的解释是:“《汉书》写于王莽的新王朝覆灭之后,则显然不是为王莽而讳,而是为帝王的形象而讳,不让人民知道宫廷是一团污乱,不让人民知道神圣不可侵犯的帝王跟山洼小民一样,可以宰、可以屠、可以毒死、可以侵犯。”同理,司马光之所以为李世民避讳,不是他对李世民个人感情如何好,而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面子,说白了,其出发点还是为整个皇权制度遮丑。
其实,在作史时运用“隐笔”,不但是古人的爱好,也是今人的爱好,说明这种方式具有很强的现实性,仍值得我们反思。